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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~身為一名小律師可能多管閒事~也就是戲稱:住海邊~管太寬.....

文章日期:2010-01-18 21:40
某A男,卅五歲多一點,還是六年級

看來也健壯,氣色頗佳,還在幹臨時工、粗工之類的工作,想必身體是不孱弱的。

這個臨時工,還不是打路邊牆上招牌用鐵樂士噴的手機號碼,而是正巧~住家樓下剛好有工程施作.....

佩帶著閃亮的水晶(鑽石?)耳環,頭髮還有從工地掉落的小水泥與油漆塊。

室內是有空調,空氣流動不快,因此隱約還是可以聞到一絲絲的酒味(威士比?!)。

我以前打工時,是還有加可樂和啤酒。精神比較好??中午比較好睡是真的,鋪紙板也是呼呼大睡......


他沒有了不起的前科,酒駕的前科,沒有肇事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
他在和同夥偷幾斤廢鐵前,是資源回收的個體戶,看來已經好多年了,我沒有多問在此的時間他是做什麼工作,有著什麼樣的生活........


母親高齡並領有殘障有手冊,沒有其他兄弟姊妹,僅與母親相依為命(天知道他如何照顧他母親?)。

我問道:一千元的廢鐵?
他答道:一斤七塊錢,事實上只有三百多元......還要兩個人分........

他如是說,我依此觀察。

他在警詢和偵查中認罪
坦別說,我可以做的就變得很有限,我當然會爭取他最大的權益,這是毋庸置疑的
法律上,不難處理,他處境堪憐,不是重罪,輕判是可以預料和掌握的
警察和檢察官如何看待,我是不清楚,不過,遇到法律,秉公處理是難以避免的,不然又得吃上一記吃案的惡名
當然我還是相信基本的人性與憐憫之心會存在

只是
老一輩的人常再說
好手好腳的,怎不做正當一點的工作...........
也就是說,再有多種選擇之下,為什麼偏偏要選擇一種與自身條件、體力不相稱的的工作........

我沒有責備,也無權,我是律師不是牧師,也不是心靈導師,雖然我常逾越分際.........雖然,我自認我有足夠的資格當心靈導師.......
尚且,

我差一點脫口講出來:你是不是應該要振作一點,積極一點,你有自己的人生要過,難道你想跟你口中的遊民,陳先生、林仔、老王、小江等一般過一輩子,你還有好幾個十年,好幾個....不是嗎,

你還有母親需要你照顧,你不顧慮你母親溫飽嗎..........

我,可以不管你除了我職務上應負責的以外的事情其實,老實說比你還......多得是....

我的工作實則不應該(?)包含到教你如何生活,當然我有沒有資格是一回事,基本上,我想講得時候我是會找機會陳明的,只要我覺得有必要,只要我主觀上覺得對你是好的......

我當然是希望痛苦的人能少一些,快樂的人多一些

但是,你有幫你自己嗎

今天的契機只是個巧合,固然人生充滿巧合,但我還是相信或者說希望,在這個一連串的巧合之中,

每個人能多少發揮一點影響力,由自己發出的

這似乎會比較實在一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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